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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工作意见

本站发表时间:[2015年07月31日]来源:区委办公室

  全国文明城区是综合评价一个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志。2015年2月28日,我区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上,获“全国文明城区提名城区”。为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区创建,建设更加幸福、美丽、繁荣、和谐的新怀柔,根据中央文明办的测评体系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举全区之力,集全民之智,利用三年时间(2015年至2017年),全方位提升文明城区建设水平,以优异成绩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目标。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民动员,充分认清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重要意义

  1.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怀柔区参与首都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必要方式。2014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推进北京发展和管理工作要明确城市战略定位,坚持和强化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深入实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努力把北京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京津冀协同发展作为重大国家战略,其战略的核心是有序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结构和空间结构,走出一条内涵集约发展的新路子。《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升级转移等重点领域率先取得突破。怀柔区作为首都东部发展带上的重要节点、国际交往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首都的生态涵养发展区、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必须主动融入、积极作为。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就是要全面提升综合竞争力,将怀柔区的文明程度、社会秩序、环境质量和人文素养作为无形的生产要素、重要的发展资本,主动进入、融入到首都大发展范围圈内,以此大幅度推进怀柔的经济社会发展,为首都发展增光添彩,做出应有的贡献。

  2.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怀柔区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的必然过程。经过“95世妇会”和“APEC”会议两次重大国际会议的举办,怀柔区的经济社会成功实现了两次大提速、大发展,打造了高端的接待设施、优美的城乡环境、文明的社会氛围,基础设施、发展环境、城市品位、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都积淀了厚实的根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14年,全区经济建设、城市建设、生态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许多领域,都取得了重要突破,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怀柔区2014年成功完成“APEC”会议筹办工作后,面临着保持经济快速发展态势的考验、新设施新环境运营管护的考验、产业转型升级复杂局面的考验、大事过后松劲懈怠的考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恰逢其时,是发展的必然,是前行的航标,有利于巩固全区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有利于延续筹办“APEC”会议集聚起来的埋头苦干、艰苦奋斗、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有利于更好地提升怀柔区域经济社会和人文发展水平,也有利于怀柔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建设目标的实现。

  3.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怀柔区进一步保障改善民生、增强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的现实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水平极大提高的同时,对精神文明方面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区委认真分析怀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任务后,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同时,创建工作强调软实力提升,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进行常态化的持续验收和复查,这有利于集中力量、集聚优势进一步解决民生问题、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基础设施的再完备、社会环境的再整合、公共服务的再优化、保障体系的再完善、文化生活的再丰富、产业项目的再延伸等,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及在怀工作生活的人员感到更幸福、更文明、更有尊严;有利于通过全民动员、教育引领、舆论引导,不断凝聚全社会力量,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持续掀起创建高潮并不断转化为发展热情、发展合力、发展成效,切实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看到变化、干得有劲,提高幸福指数和对党委政府的满意度、认可度。

  4.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是怀柔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党员干部队伍战斗力和执行力的有力抓手。从创建工作指标体系看,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涉及政务、法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市管理、文明创建和党的建设,评比内容广,考评项目细,标准高,考核严,评比程序复杂且通常采取明察暗访方式,这对各级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北京市创建工作实质进展来看,怀柔区正刚刚起步,各个方面都有较大差距,距2017年创建验收仅有两年多的时间,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与压力同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要把创建工作作为检验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能力和广大党员干部干事能力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通过创建,使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各条战线更加以民为本,进一步优化服务,强化管理,推动工作;更加注重精诚合作、整体联动,始终坚持守土尽责、攻坚克难,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创新突破的能力,努力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更加凝聚工作干劲,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激情,努力引导广大干部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作出贡献。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创建为民、创建利民、创建惠民为根本,以《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另行下发)为基本指标,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列入怀柔“十三五”规划,全面落实十八大以来中央及市委、区委关于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举全区之力,聚各方之智,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并取得成功,为“四个全面”建设和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2.基本原则

  (1)坚持融合发展。把全国文明城区创建与文化科技高端产业新区建设、国家卫生区复检、全国双拥模范城争创有机融合,与怀柔“十三五”规划、城区建设管理有机融合,与城市文明形象和市民整体文明素质提升有机融合,与政府折子工程、民生工程以及“百千万”活动等全局性、全民性活动有机融合,加强统筹和调度,实现工作效率最大化。

  (2)坚持首善标准。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中各项内容和指标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把文明城区创建从大街主道向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深化,从平均用力向抓沿路、沿河、沿绿两侧深化,从集中整治向常态化治理深化,固强补弱、查漏补缺、攻坚克难,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3)坚持创建为民。在解决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上开展专项工作,同时抓好基层各类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和生活品质。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搭建更多便于群众参与文明城区创建的平台,持续引领全区干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创建活动。

  (4)坚持区域特色。发挥国际交往、文化科技、绿色生态新区的相对优势,打造“德善怀柔、尚礼怀柔、诚信怀柔、和谐怀柔”的特色创建品牌,全面提升“生态福地、京郊明珠、中国影城、国际会都”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指挥部及其机构

  在区委统一领导下,成立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下设“六部一室”。“六部”即:政务环境工作部、城乡环境工作部、人文环境工作部、社会环境工作部、文明创建工作部、监督检查工作部;“一室”即怀柔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四、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主要任务及其分解

  (一)主要任务

  1.中央文明委明确的重点工作(10项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要测评健全学习制度、党员干部学习、大力宣传阐释三个方面的内容。

  (2)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主要测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教育、中国梦宣传教育两个方面的内容。

  (3)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要测评工作部署、叫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实施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强化制度保障五个方面的内容。

  (4)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主要测评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工作安排、征信系统建设、重点领域诚信管理制度建设、诚信奖惩制度、诚信宣传教育实践五个方面的内容。

  (5)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主要测评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两个方面的内容。

  (6)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主要测评文明旅游组织协调机制建设、部门分工负责、出境游与境内游两手抓三个方面的内容。

  (7)“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主要测评年度工作安排、落实刊播情况、制度机制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

  (8)以城带乡、共建美丽乡村。主要测评帮扶共建、环境整治、民风建设三个方面的内容。

  (9)“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主要测评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活动方面的内容。

  (10)网络文明传播。主要测评中国文明网联盟站建设、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工作、新技术应用三个方面的内容。

  2.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2项指标)

  (1)干部学习教育。主要测评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方面的内容。

  (2)政务行为规范。主要测评政务公开方面的内容。

  3.民主公正的法治环境(3项指标)

  (1)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援助。主要测评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与服务两个方面的内容。

  (2)公民权益维护。主要测评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未成年人、老年人、妇女权益保护,进城务工人员基本权益保障三个方面的内容。

  (3)基层民主政治。主要测评基层党群组织建设,社区民主建设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3项指标)

  (1)市场监管。主要测评打击走私贩私、假冒伪劣产商品方面的内容。

  (2)窗口行业服务。主要测评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方面的内容。

  (3)思想道德建设。主要测评市民教育方面的内容。

  5.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7项指标)

  (1)思想道德建设。主要测评民族团结进步方面的内容。

  (2)国民教育。主要测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3)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主要测评文化事业方面的内容。

  (4)文体活动与文体设施。主要测评体育设施与体育活动、公共图书馆、社区文化活动场所三个方面的内容。

  (5)科学普及。主要测评科普设施方面的内容。

  (6)市民文明行为。主要测评公共场所道德、文明交通、公共设施维护、人际关系四个方面的内容。

  (7)社会道德风尚。主要测评见义勇为、慈善捐助、公益活动、培育并推出道德模范、学习宣传道德模范五个方面的内容。

  6.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5个项目)

  测评内容设置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等5个方面25条标准方面的内容,测评总分单独为100分。

  7.舒适便利的生活环境(5项指标)

  (1)经济发展方式。主要测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的内容。

  (2)公共设施与公共交通。主要测评无障碍设施、道路名称与主干道设施、街巷基础设施三个方面的内容。

  (3)公共场所秩序。主要测评主要大街和重点地区面貌、交通秩序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4)医疗与公共卫生。主要测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三个方面的内容。

  (5)社会保障。主要测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住房保障制度两个方面的内容。

  8.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项指标)

  (1)公共安全。主要测评安全保障、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安全生产五个方面的内容。

  (2)社会治安。主要测评治安管理、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综治工作三个方面的内容。

  9.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4项指标)

  (1)城区绿化。主要测评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公园绿地两个方面的内容。

  (2)城市环境管理。主要测评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内容。

  (3)环境管理与环境质量。主要测评工业企业污染防治、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节能减排三个方面的内容。

  (4)土地资源管理。主要测评耕地保护方面的内容。

  10.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3项指标)

  (1)组织领导。主要测评领导重视、文明委指导协调方面的内容。

  (2)城乡基层创建工作。主要测评创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氛围、市民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三个方面的内容。

  (3)创建管理。主要测评管理制度、监督制度、投入机制三个方面的内容。

  11.特色指标。主要测评国家和部委级荣誉称号获得情况。

  (二)任务分解

  全区各级各部门所承接的相应具体任务由各工作部参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进行划分认领。

  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年度划分及其目标

  1.2015年为全面启动之年

  主要目标:

  (1)建立创建工作指挥部及工作机构,制定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意见、对指标和测评内容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和任务,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进一步落实定岗、定位、定人、定责,形成指挥高效、责任明确、上下协调的创建体系。

  (2)召开全区创建工作动员部署大会,并开展系列主题实践活动,营造创建浓厚氛围,形成全民皆知、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创建态势。年底前,建成区和平原地区所属单位人员对创建工作内容的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农村和山区要达到60%以上。

  (3)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创建测评指标任务,深入分析本单位本系统本部门创建工作形势,查找问题,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工作台账,做到不漏项、不缺项。年底前,要完成所承担的测评指标内容60%以上的基础工作。同时,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制定创建工作措施。

  2.2016年为全面推进之年

  主要目标:

  (1)召开全区创建工作推进会,对上年度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分类分别逐项研判进展情况,查漏补缺,固强补弱,修改完善各类措施。同时,结合新的形势任务,不断补充新内容、公布新标准、建立新机制、创造新方式、形成新特色,与时俱进做好创建工作。

  (2)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加强工作统筹,逐项分析推进,持续督查落实,确保年度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90%以上,不断提升建成区公共文明指数,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深入开展。

  3.2017年为全面提升之年

  主要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区测评体系》要求,特别是对建成区创建情况逐项进行评估分析,巩固创建成果,实施提升工程,确保在验收前达到标准和要求,并体现怀柔特色和创新成果。制定迎检工作预案,完成一切相关准备,做到周到细致严密。

  4.2018年为全面深化之年

  主要目标:

  中央文明委公布评选结果后,召开全区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对创建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同时,做好持续巩固深化工作,制定常态化的文明城区建设机制和对应措施,使文明城区建设持久深入为民利民惠民。

  六、有关要求

  1.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点任务、长期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加强组织领导。要定期召开联席会、协调会,分析形势,总结工作,解决各种困难,调解各方矛盾。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负责组织实施,明确各项任务,指定专人负责,及时报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加强互联互通,确保创建工作整体协调同步推进,形成上下一盘棋、共创文明城区的大格局。

  2.建立责任目标管理体系。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的主要指标纳入区域发展规划、纳入各级政府目标管理,并与“十三五”发展规划有机结合,不断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有效调控。要结合实际,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目标任务要求,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做到任务具体、责任到位,确保创建任务稳步推进落实。

  3.建立考评激励体系。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要求,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考评体系,将每一项创建任务标准明确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建立和实施奖惩制度,将创建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对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建立反馈督查体系。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定期汇报创建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创建动态。建立党代表、人大、政协、社会群众共同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统一的考核奖励机制。

  5.建立宣传舆论体系。全区各级宣传部门和区属媒体要建立创建工作宣传长效机制,形成持续、集中的创建舆论声势。要在大街小巷、农贸市场、交通要道、中小学校、社区、建筑工地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宣传创建工作的宣传栏、大型公益广告,大力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区属新闻媒体要设立专题专栏专刊,同步宣传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并积极主动与中央、市级主流媒体沟通合作,及时全面反映全区创建进展成效和创建经验,不断提升内在凝聚力和外在影响力。

  责任编辑:王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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